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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年收取会费的通知

  各位会员:
  感谢大家对商会工作的关心、支持和帮助,为更好地服务会员,保证商会顺利开展各项活动,按照《北京新疆企业商会章程》、《北京新疆企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》的规定,于2018年1月1日起,收取2018年度会费。

  会费缴纳方式:
  1.现金缴纳方式:请于2018年1月1日起,将应缴纳的会费交到商会秘书处。
  2.汇款方式:汇款时,请务必注明会员单位全称及会员代表姓名。
  开户行: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
  户  名:北京新疆企业商会
  账  号:340256058851

  商会收到会费后,将开具《北京新疆企业商会会员会费收取统一收据》,因有特殊原因或情况不能按期缴纳会费的,请将理由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商会秘书处。

  附:会费标准
  1、会长,每年20万元;
  2、常务副会长,每年缴纳会费5万元;
  3、副会长,每年缴纳会费3万元;
  4、理事,每年缴纳会费1万元;
  5、会员,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;

  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新疆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1号楼1216室
  联系人:林婉真 电话:010-68332266转6216、18610290087

新闻录入:北京新疆企业商会 更新时间:2018年4月11日